一、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规范我区建筑渣土运输、消纳全流程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东丽区废弃物处置监管共享平台
依托天津市建筑垃圾大数据核准系统平台,建设东丽区废弃物处置监管共享平台,实现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实时共享。
(二)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守法依规经营
把控好渣土运输源头审批,对于车辆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渣土运输企业,区城管委不予办理渣土处置证,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不予备案运输路线,区运管局不予办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新增、年度审验业务。
(三)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源头管理
1.在渣土处置单位(施工工地)出土地点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并与东丽区废弃物处置监管共享平台进行对接。
2.区城管委对办理渣土处置备案时,建设或施工单位应选择车辆已安装卫星定位的运输企业作为备案的必要条件。
3.区住建委加强对建设或施工单位的监管,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或施工单位招标或选择渣土处置单位时,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运输车辆作为必要条件,并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如选择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运输车辆,区城管委不予办理渣土处置证。
三、起草过程
区城管委于2021年1月按照渣土运输处置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会同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东丽分局制定了该方案,期间多次讨论、修改。2021年3月,各部门完成会签手续正式印发。